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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桌上,我把别人打伤了,我被派出所拘留9天,对方现在告到法庭上说要9900块的医疗费,合理吗 不给的话法院会不会把我拉入黑名单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7 20: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这边有什么情况呢
  • 法律分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关于医疗费等损失,可以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 法院会判决打人者支付伤者的医疗费,以及因治疗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
    此外,殴打他人致轻微伤的,还会被公安机关处以最高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殴打他人致轻伤的,还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处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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