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刑事案件庭审宣判环节,被害人要到场吗

刑事辩护 2024-04-18 13: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事判决通常向被告人送达

  •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法院判决时被告必须到场。 法院审判,被告人是主角,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被告人必须到庭的。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缺席审理和判决的规定,对被告人不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所以在宣判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如果被告人在宣判之前脱逃的,也可以中止审理,并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对被告人进行抓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法律分析:被告人必须到庭的。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缺席审理和判决的规定,对被告人不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所以在宣判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如果被告人在宣判之前脱逃的,也可以中止审理,并由公安机关采取措施对被告人进行抓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