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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在山东,男方户口在内蒙,我在鞍山可以起诉吗

其他 2024-04-18 10: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一,确认具体的管辖法院。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须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二,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以及相应的证据。
    第三,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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