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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视频被人当噱头,博流量在网上传开了,对我生活有很大影响

网络侵权 2024-04-19 14:51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首先收集证据,包括保存侵权网页的截图、视频链接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证明侵权事实。然后,您可以尝试与侵权人联系,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相关视频。如果侵权人拒绝配合,您可以向相关平台投诉或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 你好,不属于公安管辖范围,属于民事侵权,只有向法院起诉对方
  • 您好,我们可以帮您看看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可以找律师处理肖像权的问题
  • 你好,侵犯肖像权可以主张删除
  • 您好,您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E
  • 你好,具体是怎样的情况?
  • 你好马上回复你解决问题x
  • 你好 具体遇到什么问题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也可以报警解决
  • 法律分析:在网上传播他人视频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以下权利;侵犯他人肖像权,可以要求中止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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