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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院打的诉讼费通知书上原告名字打错了要紧吗

刑事辩护 2024-04-19 14: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名字打错了,应该及时联系法院更正解决。
  • 你好,建议法院去变更一下
  • 起诉时名称弄错最好处理办法由法院裁定
    驳回起诉
    因被告名称弄错属被告主体不合格,由法院裁定驳回起诉,预交的
    案件受理费
    用全部退回。如
    撤诉
    法院只退费一半,第二次再起诉时另行交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院下的判决书上被告名字写错了,判决书仍然有效。
    当事人应该可以向发出该判决书的法院提出这个问题,请法院有关部门及时纠正错别字就行 。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当事人不得单独对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当事人单独对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当事人对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判决书遗漏诉讼费的承担,法院可以作出裁定书,予以补正。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三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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