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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己胜诉多年,但一分钱没拿到,下一步应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4-22 15: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需要对具体情况加以分析。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法院受理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败诉方没钱,有三种解决方法:第
    一、胜诉方可要求法院把被申请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有能力时再执行;第
    二、败诉方和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让债权人给予一定的缓冲还款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时限;第
    三、和债务人协商分期,减缓短时间内的还款压力。双方可以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划分还款时间和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法院受理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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