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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刑侦冻结了

其他 2024-04-19 22: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银行卡被刑侦部门冻结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因为只有在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况下,才会收集跟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立案,公安机关也不会随便冻结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卡。在立案以后,若银行卡内的存款有可能是赃款,公安机关有权利采取冻结措施。
    若遇到这样的情况,先不用着急,当事人可以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去公安机关进行配合调查,等公安机关确认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后,再由公安机关联系银行解冻银行卡,也可等待自动解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在法定期限内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
  • 银行卡被刑侦部门冻结就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因为只有在公安机关立案的情况下,才会收集跟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立案,公安机关也不会随便冻结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卡。在立案以后,若银行卡内的存款有可能是赃款,公安机关有权利采取冻结措施。
    若遇到这样的情况,先不用着急,当事人可以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去公安机关进行配合调查,等公安机关确认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后,再由公安机关联系银行解冻银行卡,也可等待自动解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在法定期限内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
    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
  • 刑侦专线冻结银行卡的原因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去判断。
    刑侦冻结银行卡的原因应该是涉及刑事犯罪案件,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
    银行卡被公安冻结了怎么处理:
    1、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
    2、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需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
    3、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
    4、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
    5、如涉嫌违法等,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
    6、配合公安调查,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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