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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是非机动车,对方是机动车,两车相撞在斑马线结束的地方,责任判定我方为次要责任(我方过马路需要把车停下来推着走)对方主要责任(没有带机动车驾驶证,未走机动车道),对方手臂骨折的情况下我方需要赔偿对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21 09: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以交警部门责任事故认定为准。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的赔偿方式如下:如果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则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承担次要责任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百分之八十。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者行人负有主要责任的,机动车当事人应当承担40%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人伤按责任赔偿标准有:
    1、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非机动车、行人故意导致交通事故的,由非机动车、行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根据伤势程度,如果伤势不严重可以自行协商,伤势严重应该先把伤者送到医院,后让事故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交警部门报案。通过交警部门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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