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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车道,后方车辆车速过快,避让不及,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22 16: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事故责任主要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为主。
  • 您好,事发路段有监控吗?
  • 绝大多数都是变道车辆全责,原车道上的车辆拥有优先通过权,变更车道的车辆应当先让原车道的车通行,再确定没有车辆通过后,再变更车道。即使大半个车身已经跨越过了虚线,被撞依然是变道车辆全责。
    如果后方车辆恶意加速过快或超过限速范围,那么这种情形可能会判后方车辆全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如果变道的速度太快,就是前车的责任,如果变道的速度不快,后车的速度快,就是后车的责任;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辆承担全部责任。换道时必须提前打转向灯,观察后车的速度和反应,在车距和车速适当的情况下完成变道;因此,如果变通道车辆要负全部责任,如果自己的车辆因为别人变道导致被撞的话,自己是可以让对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自己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法律分析:绝大多数都是变道车辆全责,原车道上的车辆拥有优先通过权,变更车道的车辆应当先让原车道的车通行,再确定没有车辆通过后,再变更车道。即使大半个车身已经跨越过了虚线,被撞依然是变道车辆全责。
    如果后方车辆恶意加速过快或超过限速范围,那么这种情形可能会判后方车辆全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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