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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就是我的快递被弄丢了 从四川寄过来的 东西大概值几千块钱的 但是有些是旧的 还有两个新衣服值240元 然后寄快递花了77 快递是3月十号左右没更惨物流 然后到现在我打了很多次电话 今天申通快递说因为

消费者维权 2024-04-21 1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快递货品丢失,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途径:
    通过协商解决,需将赔偿金在5个工作日内,赔偿到位;
    如普通快递,不是贵重物品,一般来说快递公司,上报上级部门,在3—5天内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将赔偿金赔偿到位。
    通过公安机关调解,需将赔偿金在30个工作日内赔偿到位;
    如稍微贵重物品,一般也不会通过协商解决,报警后,公安机关介入会调查,并根据当时情况进行判断,这个过程较长,根据《行政条例》规定,30个工作日内公安部门将取证后,赔偿会到位。
    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需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书规定时间内赔偿到位,若拒不赔偿,可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快递丢件可以通过报警进行索赔,快递丢件可以与快递网点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找该快递公司总部投诉;其次,如果双方依旧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如果涉及赔偿金额较大时,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 1、快递丢了,如果是网购包裹丢失,直接找卖家,卖家会补发或退款;卖家不予处理或处理不满意,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如果是私人邮寄包裹,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或快递单号)及有效证件到当地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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