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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自治,要在楼下修一个门,但是要每户交一千元,我们小区有18层,一层有九户,算起来就是十六万两千元,什么门装修要这么多钱,我觉得这收费有点不合理

业主维权 2024-04-25 10:4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这是不合理的,你可以要求公布项目,如需帮助请和我联系
  • 说下具体的情况或过程,看怎么去帮你处理这个问题。
  • 确实是不合理,可以提出异议,让对方给予解释说明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法律分析:公共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和设备更新的费用是不包含的物业费之中的。因此,如果需要更换小区楼道门,小区楼道门尚在保修期之内的,由开发商联系小区楼道门生产和制造厂家负责更换新门,并承担一切费用。
    保修期之外,则需要业主分摊更新费用。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 您好,可以协商解决
  • 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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