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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财产在小区收到侵害如何找物业索赔?

业主维权 2024-04-26 11:35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注意的是,身份证复印件在签订合同时通常被用作确认签约方身份的重要依据。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身份证复印件的必要性,或者双方已经通过其他方式确认了对方的身份
  • 行政途径 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 你好,专业老师立即和你联系!请您留下联系方式,直接电话回复
  • 您好,麻烦再具体说一下情况,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说下具体的情况或过程,看怎么去帮你处理这个问题。
  • 向法院起诉物业未尽到相关的保护义务
  • 你好,是什么情况呢?有侵权人吗
  • 先找直接的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 有没有和物业那边沟通过吗
  • 物业侵犯业主权利业主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索赔,请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不得侵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 先去找物业,居委会协调,如果,对方还是态度强应就去法院起诉,另找资产评估局做评估,并且,所有产生所有费用由对方支付(这要在向法院起诉时和律师说清楚,不然费用由你承担)。邻居有义务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影响邻居家的房子,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以向物业要求赔偿损失、承担侵权责任等补偿方式。当业主与物业在下列问题上产生争议时,可以要求物业赔偿:
    1、物业服务业企业或管理人侵犯业主合法权益;
    2、物业合同终止未能做好交接工作;
    3、物业未采取合理措施导致业主收到高空抛物的伤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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