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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产品但使用期间并未达到商家宣传效果可以向商家退款吗?

网络购物 2024-04-23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在遇到侵权时,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并采取以下方式维权: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工商局)投诉。
  • 法律分析: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购买的商品,可以在七日内无理由要求退还,商家拒绝退款的,消费者可以相关行政部门投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网购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网交平台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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