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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对方名字,只只道姓和手机号码,可以起诉对方吗?

房屋产权 2024-04-24 09:1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是可以的,律师可以帮你去调
  • 你好 您这边具体要起诉对方什么呢
  • 可以沟通下,具体是怎么样呢
  • 需要核实对方信息后才可以
  • 只知道对方的姓名和手机号不一定能起诉。起诉要求确定被告是真实存在的,姓名手机号都可以是伪造的,所以仅知道对方的姓名和手机号不一定能起诉的。起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只知道对方的姓名和手机号不一定能起诉。起诉要求确定被告是真实存在的,姓名手机号都可以是伪造的,所以仅知道对方的姓名和手机号不一定能起诉的。起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不知道对方的名字是无法提起诉讼的,对方的名字可以去对方所在地查询,也可以去公安局查询。起诉需要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常住地、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不需要。如果原告在起诉书中写的被告名称与被告实际名称相距太大,导致原告提供的被告根本不存在,或按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送达应诉通知等材料,也无被告来应诉,则应视为原告起诉无明确被告,可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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