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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了 不让走怎么办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25 21: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了 ,自然终止,可以直接离开
  • 合同到期了,劳动者可以直接走人的
  • 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反映
  • 合同到期不让走的办法:
    1、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不得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结算工资;
    2、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收集证据,计算工资金额,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相应手续是违法的。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人事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后,应该15天里给予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和出具相关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和离职证明等,劳动者应该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合同到期不让走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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