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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了,男方给抚养费,我去哪里起诉啊,他们家是农村的

子女抚养 2024-04-30 12:2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个案件具体是什么情况?
  • 电话咨询是免费的,也说的清楚
  • 你好,男方户籍地是哪里的
  • 起诉要抚养费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我国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在对方也就是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否则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会驳回你的起诉。一方不给抚养费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依据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起诉主张抚养费。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双方离婚,当事人就抚养费纠纷起诉的,被告一方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抚养费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因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起诉要抚养费不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因为我国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说需要在对方也就是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否则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会驳回起诉。
    起诉抚养费的流程如下: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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