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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罚学生蹲马步,抄课文,辱骂学生犯了什么法

名誉毁谤 2024-04-25 1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师辱骂学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打手心属于体罚行为,因此老师辱骂学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 老师辱骂学生犯法。老师辱骂学生一般是违法行为,属于学生的人格或者是名誉受到了影响,可以以侮辱的情况来处罚,严重的会构成侮辱罪。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老师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
    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学校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
  • 老师辱骂学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打手心属于体罚行为,因此老师辱骂学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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