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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造成骨盆骨折,半月板损伤,应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26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造成半月板损伤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造成半月板损伤的赔偿如下:
    (1)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追尾事故全责索赔流程是什么
    1、遇到交通事故,先报警,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也可以直接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
    2、对于只有外观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也可以当场定损,涉及三赔时也可以当场赔付;
    3、保险金额和损失金额确定后,收集维修发票、银行卡、理赔等一开始没有收到的资料;
    4、资料齐全,确定责任后,提交上级领导审核,通过后进行汇款结算。

  • 一、车祸骨盆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
    1、车祸骨盆骨折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护理费。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4)造成残疾的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起诉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起诉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 交通事故造成半月板损伤的赔偿如下:
    1、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追尾事故全责索赔流程是什么
    1、遇到交通事故,先报警,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也可以直接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
    2、对于只有外观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也可以当场定损,涉及三赔时也可以当场赔付;
    3、保险金额和损失金额确定后,收集维修发票、银行卡、理赔等一开始没有收到的资料;
    4、资料齐全,确定责任后,提交上级领导审核,通过后进行汇款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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