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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地贴的封条,今天干活没注意弄坏了,我们也接到通知停工,也不知道有封条,怎么办

其他 2024-04-27 14:5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边这边是可以通知对方的
  • 你好 联系贴封条的单位重新贴A
  • 你好,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
  • 那你现在的诉求是什么呢
  • 工地停工的原因如下:
    1、出现极端天气必须停止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6、政府相关部门因环境治理、噪声污染等原因叫停施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 工程停工的损失计算是停工期间生产工人的工资加上消耗的材料、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等这些经费的综合。临时停工大部分都是因为地质条件变化、临时停水停电以及工程人为障碍等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况通常需要经济签证,签证上需要具体的停工复工时间和人员机械数量,所以停工损失的计算比较简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八条 【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 工地停工没有赔偿,但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拿不到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反应,必要时可以劳动仲裁。如果没有劳动关系,可以向雇主主张劳务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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