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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调解书第一期欠款还了但是诉讼费没给可以强制执行吗

债务追讨 2024-04-29 16:1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看调解书上所约定的条款去履行。
  • 上午好,这个情况是可以协商调解啊
  • 你好,这边一般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 你好,这边是什么案件情况呢
  • 你好 诉讼费是给法院的A
  • 执行看双方调解协议上的约定
  • 您 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法律分析:达成调解书后一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如果签了调解书后债务人还是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因欠款被起诉后而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如果债务人不按调解书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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