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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租户死了,但欠租房费,三年,怎么要租金,如果死在租房屋里,是否和家属要赔偿,死者是心梗死的!

房屋租赁 2024-04-28 10: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欠租金可以向继承人收取,突发心梗死亡,不能要求赔偿
  • 你好,有遗产可以要求继承人承担欠的租金等费用。
  • 可以主张赔偿的,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 您好,您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
  • 租客死了,如果是因为出租屋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导致租客死亡的,则房东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如果与出租屋本身无关,那么房东在法律上一般是无责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出租房死人索赔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出租屋死人,房东没有赔偿,首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房东要对承租人的生命健康负责。其次,生、老、病、死属于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转移。
    因此,死亡属于事故和不可抗力。房东不能根据双方的租赁相关法律关系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因为不可抗力死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租客在出租屋死亡的,房东不一定需要赔偿,如果租客不是因为出租屋内原有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死亡的,房东是不需要赔偿的。
    如果因为因为房内原有设施的安全隐患导致租客死亡的,则房东要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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