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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民间借贷起诉的问题。我是原告。 就是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户籍地均不在成都,但是原告和被告均在成都工作,原告租房居住于成都龙泉驿区,被告租房居住于成都成华区,这种情况可以在成都起诉被告吗?到哪个区起诉呢?还是说必须到户籍地起诉呢?

其他 2024-04-27 13: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民间借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1、民间借贷纠纷是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方所在地,当然即原告所在地,因此,发生此类案件的,如果不知道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亦或被告所在地较为偏远,当然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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