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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六年没交保险,怎么能要到补偿

社会保险 2024-04-29 08: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由此可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条件有两个:一是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明确不能补缴。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又无法以单位名义进行补缴,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 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反映情况,劳动监察大队会责令用人单位补交社保。
  •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进行投诉的
  • 单位不交社保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单位不缴社保的赔偿标准为:首先公司需要对所欠的社保费用进行补缴,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按一年计算,如果是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一、公司没给上保险怎么补偿
    1、单位未缴纳社保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只要补缴就可以;但如果员工因此辞职的,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没给员工签合同怎么赔偿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从第二月起至满一年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的三十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和缴纳;其次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不过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时限,当事人在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的同时,抓紧提交仲裁资料;最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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