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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被骗了对方现在给我发了一分法院受理通知书几分钟就开出来那种

诈骗 2024-04-27 21:1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所涉的法院核实诉讼文书的真伪的
  •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
  • 您好,收集证据证明起诉
  • C您好,是什么案子呢?现在是什么情况呢
  • 法律分析:应当是被骗了,如果被别人告,法院首先肯定是电话直接联系,让来法院领取,在明确表示不来或者说来但又不来的情况下,法院才会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并且邮寄一定是EMS特快专递,因为第一次邮寄的材料除了传票之外还有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各种告知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大概什么事情呢?能详细沟通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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