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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里有人在工地宿舍突发脑梗,现在说话不清楚,胳膊一边没劲。据了解,该工地最近频繁加班,工地要赔付多少?工地说出于人道主义赔付三万多,但要是以后无法工作这3万多估计也不够个医疗费用 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需不需要赔付误工费呀

工伤索赔 2024-04-30 10: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的范畴,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的标准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购买的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承担,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
  • 你好,脑梗属于因自身疾病导致的,并不属于工伤。劳动者因病治疗的,可以获得病假工资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
  • 你好,签订的有劳动合同吗,什么时候的事情
  • 法律分析:工作中突发脑梗塞,不一定工伤进行赔偿。如果员工是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公司不需要支付医药费。如果只是因为身体不适而突发性的病,公司只要承担小部分的的医药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在上班时间内出现脑梗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依据伤情和劳动能力情况给予赔偿。脑梗不属于工伤,使用医疗保险报销。单位没缴纳医疗保险的,应该报销的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
    根据个人工作年限,享受一定期限医疗期,医疗期内单位按病假工资发放,社保正常缴纳。病假工资标准咨询参保地社保局,各地规定医疗期满无法继续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工作年限补偿,在本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这种情况的话,应该归劳动监察大队来管理。
    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说明情况,由他们来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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