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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在前抵押在后租赁期间房屋权属改变租金由谁收

房屋租赁 2024-04-28 08: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租金由新产权人收取。 这是一般性原则。
  • 您好,您这边能详细说明一下吗?
  •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法律分析: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根据该条第二项规定,房屋在被查封后又出租的,房屋受让人不用继续履行合同。房屋承租人的权益可以根据该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向房屋出租人主张,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解释之所以做出如此规定,在于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时有对房屋的状态的注意义务,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抵押物权及司法权威。当然,如果租赁双方恶意串通时,应当认定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1、
    (一)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三)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行使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予购买或在通知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房东可以出卖给第三人,租客可以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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