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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租车明确说租一个月,但在外面不知情的情况下,甲方给我签了3个月合同,这个合同有效吗

租赁合同 2024-04-28 11:4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说的这个情况,合同可能存在效力问题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在你这个事情中,甲方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你签了 3 个月的合同,这可能涉嫌欺诈。如果你能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并且是在甲方的误导下签订的合同,那么你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这个合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撤销合同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你超过了这个期限,就可能无法撤销合同了。 另外,即使合同被撤销了,你也需要承担在签订合同和撤销合同之间的合理费用。因此,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你需要考虑清楚自己的权益和责任,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这个要看证据 ,如何证明你不知道签订了3个月合同
  • 合同与前期磋商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 你好,合同是你们确认后签的吗
  • 这个合同你自己签字没有?
  • 合约有效,但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就是说,在二十年内,你和对方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如果到了20年后:你们需要重新签定合同确定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不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的,原约定的剩余30年租赁期限你不受法律保护了:如果出租人不再租给你,你没辙。
    20年后,如果你还想再租,就只能重新和出租人签定租赁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合约有效,但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就是说,在二十年内,你和对方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如果到了20年后:你们需要重新签定合同确定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不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的,原约定的剩余30年租赁期限你不受法律保护了:如果出租人不再租给你,你没辙。
    20年后,如果你还想再租,就只能重新和出租人签定租赁合同,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在合同双方缔约过程中,对于内容一致的一式两份的合同,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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