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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执行中偏护债务人,拍卖不动产第一次流拍,第二次又按流拍拍卖,不给降价,查封的汽车债务人债务人还与以前一样自驾行游。债务人银行卡钱不给债权人,现在是债务人说啥执行局都按债务人说的做。

招标投标 2024-04-28 16: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结合债务情况进行确定。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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