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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母是江西省都昌县多宝乡,罗垅村委会陈向村的一位农民,早在2017年时村里因为盖祖厅占用并且拆掉我家民房,当时为了集体利益父母不得以同意了,村干部承诺补200平的地皮给我们另盖房子,时隔七、八年了地皮的事一直为能得到解决,我们现在很无奈,村里也没有一个人出头为我们解决这个事情。想请求法律援助,谢谢??

征地补偿 2024-04-30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一般是可以向国土部门检举举报。
    2、可以向村委会反应,村委会有权利回收土地。
    3、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占用土地村民。
    4、对本地国土局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其不作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在耕地上建房。对不符合建房条件和用地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的已建成房屋(包括临时搭建简易房屋、构筑物)以及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的,依法强制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你好,关于征地补偿纠纷,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的规定,法院应当受理的。
  • 你好 ,发生土地征用纠纷问题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忙处理,能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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