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嫖娼者进行收容教育。是否可行,因为以上决定及办法是1991及1993年的法律。但现在已经是2009年了。我国有什么法律法规可以反驳以上决定及办法呢?

行政诉讼 2009-08-04 09: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珠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