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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了,医院医疗费怎么垫付交通事故受伤了,医疗费怎么垫付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5-02 15: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的话,可以联系车主或者保险公司,让其先行垫付。
  • 你好,现在处理到哪一步了?具体情况下
  • 伤者或肇事司机、保险公司均可垫付
  • 现在啥情况了大概说一下
  • 交通事故后医疗费的垫付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决定的。如果有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情形,可以先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交通事故人伤住院医疗费处理如下:
    1、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医疗费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险的保险人赔偿
    3、剩余不足部分或没有投保商业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
    1、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2、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3、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4、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
    5、提供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值证明;
    6、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7、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交通事故人在医院需要赔偿医疗费,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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