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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住的房子能不交垃圾费吗

房屋产权 2024-05-01 15: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不住人收取物业费的方式是:
    (一)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
    (二)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三)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房子没住人是需要交管理费的,物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业主不能因为未居住来作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开发商向户主完成交房手续后但是业主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的话,是需要缴纳全部的物业费,因为物业公司的服务并非对于房主个人,而是对于整个小区进行服务的,不单单是房子的管理费用,还应当包括公用设施、治安、停车位、垃圾费等管理,因为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履行了法律上的责任,已经有所付出,所以不能因为少量的房子空置而拒绝交物业管理费。
    如果出现房子空置,主要原因还是不具备入住的条件,例如毛胚房的情况,是可以向物业管理处申请物业费减免的,不过需要业主跟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一致才能有效。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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