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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丈夫有房产,是婚后财产,但房产证名字只有我丈夫一个人,如果他要把房产赠予给他跟前妻的孩子,但抚养权在男方,我不同意,他能赠予吗?

遗产继承 2024-05-07 10:1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国法律,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通常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的婚前协议或其他特殊情况规定该房产属于一方单独所有。因此,您丈夫想要将该房产赠予他与前妻的孩子,需要征得您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对于共同财产的处分,包括赠与,原则上需要双方共同同意。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确认该处分行为无效。 因此,如果您不同意将房产赠予您丈夫与前妻的孩子,您丈夫单方面无法完成赠予。如果他坚持进行赠予,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予行为无效。 建议在处理此类敏感问题时,首先尝试通过家庭内部沟通解决分歧,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所需准备的证据材料,以便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 这个房子如果是婚姻期间购买,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单方处置无效。
  • 不可以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必须经由呢同意才可以
  • 您 好, 这个是不可以的,可以起诉
  • 答,是婚后财产也要经过你的同意
  • 您好,男方无权处置您这部分房产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这个是可以去起诉的啊
  • 离婚时可以将房产赠与子女。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即个人房产,当事人可自行赠与,但共同财产需经双方同意才能赠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一般不分割,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离婚时房产可赠与子女,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必须是双方有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给子女,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或者是分割完夫妻共同房产后,双方或者一方有权就自己分得的财产给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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