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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你一个问题。我在用人单位上班十二年,自身因病。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怎么赔付?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3 11:0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你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你工作了十二年,因此你将获得十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医疗期内单方解除合同的,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像这种情况,你有权享受相关待遇。
  • 法律分析:员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应当按照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生病而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属于违法解约,要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偿劳动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其二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患病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赔偿是: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的补偿,同时在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双倍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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