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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协商赔偿按每工作三年赔一个月工资,我本人工作十二年,就是赔偿四个月的工资。公司的状况是破产清算前,但还未申请破产。老板的意思是现在没有能力支付应该给的赔偿金,现在只能拿那么多出来,如果不同意,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他这边也有专门的律师配合解决,只是在长时间的仲裁调解甚至是庭审后,判你赢了,我还是没钱支付,你只有等,而且连目前能一次性拿到的赔偿金也要等。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 2022-12-12 2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因为破产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有拖欠职工工资的,需要清偿职工工资和相应的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破产后,一般不需要赔偿员工,但按下列标准补偿员工:员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就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到六个月的,则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破产,员工一般不可以获得赔偿,但在公司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后,员工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在公司每呆满一年的,能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半年的,能获得半月工资的补偿;而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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