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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我是开线下外卖平台的,平台上有售卖一盒零食,零食可以拆开卖散装的给顾客,散装的只有产品logo没有任何信息。顾客先是让我拍散装的给他看,他知道散装的食品没有任何信息就立马下单了,订单完成后这个顾客找我赔钱说我们卖三无产品,他在提前知道这个散装的零食没有任何信息就下单后面要求我们赔款,我怀疑他是打假的咋办呀?

网络购物 2024-05-02 14: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可以找卖家协商,谁卖假找谁赔;其次向卖家所在的网络平台投诉,网络平台对卖家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利用平台进行维权;第三是收集证据向法院进行起诉,利用法律武器保护消费者自身权益。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法律分析:
    1、保留有效证据,找商家协商解决,要求商家赔偿或者退货;
    2、若协商不成则可以打电话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买到假的商品可以向商家要求自己所购买商品的价款的3倍;
    3、若商家执意不愿意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 你好,有签独家代理合同吗?是否真的是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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