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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里的东西自然损坏,谁承担维修费

消费者维权 2024-05-05 09: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租租赁期间,因自然损耗,如果没有约定修复,我认为应该由出租方承担相应的费用,双方可以协商
  • 你好,如无特别约定,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
  • 自然老化的应房东负责,人为搞坏的租客负责。房屋租赁合同针对维修没有约定,那么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如果出租人不履行上述义务,可依法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出租房屋内的东西坏了, 由租客还是房东维修是有界定的:
    1.出租房屋内固有的基础设施设备,比如上水管爆裂、墙壁开裂、下水等非人为原因堵塞或设计不合理导致堵塞,屋内吊顶损坏、屋门变形、门窗玻璃非人为原因损坏等由房东进行维修。
    2.在进入其他电气设备前,双方应到场检查设备的质量,正常使用后,与租户签署交接清单,约定以后由谁来维修。如果承租人在使用后一个月内因非人为原因受到损坏,业主应进行维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自然老化的应房东负责,人为搞坏的租客负责。房屋租赁合同针对维修没有约定,那么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如果出租人不履行上述义务,可依法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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