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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期间屋内物品自然损坏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房产纠纷 2022-11-22 14: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维修房屋,属于房屋原因或改动房屋结构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承担全部损失维修责任;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承担全部损失维修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租房电器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租房电器自然损坏的,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并负担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租房电器自然损坏一般应由出租人来承担维修费。但如果是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租房电器自然损坏的,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并负担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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