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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加班,,且不给加班费

讨薪 2024-05-06 0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2、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者没有加班费的,可以先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劳动者可以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加班的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加班不给加班费的,这样维权: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
    2、如果用人单位还是拒绝支付的,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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