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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房时,家里户口只有四人,父母。女儿和外甥女,请问父母去世后,该女儿是否应该成为必然的房屋继承人?

遗产继承 2024-05-20 11: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房子是父母的,父母百年后,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在先的,优于顺序在后的,即有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存在并且主张权利时,就排除了顺序在后的继承人的权利。只有在无先一顺序的继承人,或先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放弃球丧失继承权时,方由后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法定列顺序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权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老人子女都有继承权,如果有子女去世,去世子女的孩子有代位继承权。
  • 您好,如果父母没有遗嘱、遗赠,那么女儿是有继承权的。
  • 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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