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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和3个朋友合伙承包工程,总包以建设方未结算工程款为由,不结我方工程款,不办理决算.

工程承包 2024-05-15 09: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依法:工程完工后,就向总包提交工程款决算报告;总包收到后56天未提出异议,视同认可结算,就有权起诉。如需代理起诉,联系我
  • 你好,如果对方拒不结工程款的话建议提起诉讼。
  • 总包方一直拖延办理决算时,您可以先尝试通过书面沟通、催促等方式与其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向总包方发出催告,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办理决算并支付工程款。若总包方仍不配合,您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或依法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工程款结算的明确时间限制,但《民法典》规定了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后果。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时间,并尽量遵守。如发生纠纷,可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
  • 除了申请支付令,追讨工程款的途径还有:与总包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总包方支付工程款;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您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并优先受偿拍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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