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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方右侧股骨外侧髁轻度骨髓水肿。 右侧胫骨平台内侧份囊变。 右膝关节度肿胀。 4.右腕三角纤维软骨盘损伤;右腕多发腕骨囊变住院三月近距离行走还是疼痛难忍,现对方要求协商出院我们的合理范围内的赔偿有哪些大概可以索赔多少钱

其他 2024-05-15 07: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资料有: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户籍证明;
    4、伤残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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