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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苏州工业园地区农村自己的土地被他人说是他的,应该怎么办?

侵权赔偿 2024-05-15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向乡政府投诉,申请行政裁决

  • 法律分析:农村村民因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有关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如果对政府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1.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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