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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9月16号做胃镜说是糜烂性胃炎,到今年4月18号确诊为胃癌三期。这个算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5-21 09: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一,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你所说的情况,需做法医学的因果关系的鉴定,如果是医疗机构误诊了或漏诊了,医疗机构可能需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也只是遗患纠纷,不能说是事故。
  • 属于医疗纠纷,建议及时封存就诊材料并复印,带材料给我看看
  • 你好,这需要做个医疗事故鉴定才知道的
  • 是否医疗事故需评估,处理可协商、调解或诉讼。协商是双方沟通解决;调解是通过第三方介入;诉讼是向法院起诉。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 您好,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具体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导致您受损,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未及时处理,可能影响您的权益追索。
  • 您的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结合具体证据判断。可选择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选择最适合的处理方式。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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