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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苏州地区如何举报教育机构?有哪些办法?

其他 2024-05-17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给当地教育局的纪检组打电话即可,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纪检委反映问题。教育部的举报监督热线是010-66092315和66093315,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一般叫教委、教育局或是教体局。
    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 法律分析:可以给当地教育局的纪检组打电话即可,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纪检委反映问题。教育部的举报监督热线是010-66092315和66093315,向当地教育部门投诉,一般叫教委、教育局或是教体局。
    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 一、如何举报教育机构
    1、举报教育机构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的机构,非法办学的,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一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二、教育机构有哪些义务
    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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