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东莞万江区的被澳门禁止入境三年,是否有办法可以申请解除

其他 2024-05-27 0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去。不过需要申请,一般走流程需要一个月左右。法律依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 申请解除限制出境的期限的规定一般是七天。
    1、解除限制出境措施的,执行法院应当经合议制作裁定书,经执行局长签批,层报省级人民法院审批。省级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审批完毕。审批后应将裁定书分别送达有关当事人和协助义务机关,并及时发还扣留的出入境证件。
    2、除了申请期限要满足以外,也应符合申请解除限制出境的法定情形:
    (1)案件所涉债务清偿完毕;
    (2)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
    (3)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
    (4)裁定终结执行;
    (5)执行法院认为可以解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出国、出境的暂行规定》第九条:已被执行法院决定限制出国、出境的被执行人,因特殊事由,确需出国、出境,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申请,说明理由或提供担保。执行法院作出准予解除限制决定的,应当制作《撤销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送达出入境管理机关。
  • 提交申请解除后,七日内7日内审批完毕,才能够解除。申请解除限制出境的情形
    (一)案件所涉债务清偿完毕;
    (二)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
    (三)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
    (四)裁定终结执行;
    (五)执行法院认为可以解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