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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于2月份已经办理医疗保险,社区办事处也说3月份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但是我于5月中旬才拿到医保卡。在这期间,孩子因发烧而住院了3次。第一次是3月25日—4月1日,第二次是5月6日到5月13日,第三次是5月14日开始住院,也就是刚刚办完出院手续隔天又马上住院。然后5月17日得到医保卡押在医院里扣。到5月25日出院。我想问的是既然我3月份就可以享有医疗保险的待遇,但是卡又没能得到,那前两次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么?尤其是第二次才办理出院手续隔天又马上住院的情况。如果可以报销之前的费用,请问要准备好什么或是要办理什么手续呢?

其他 2012-06-07 15: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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