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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东莞沙田镇的有人在网络上发我照片而且造谣我,我该怎么办

网络侵权 2024-05-30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谣言受害者应当保留散布谣言的的网址、朋友圈或者微博,还可以保存截图、照片、证人证言等。谣言受害者对造谣者提起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一、被别人背后造谣毁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1、被别人背后造谣毁的处理方法有:
    (1)如果有人恶意造谣,已经影响到名誉了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如果情节严重,可判诽谤罪;
    (2)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受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如何有效维护自身名誉权
    1、要明确名誉权包括的内容;
    2、要掌握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证据;
    3、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 如果当事人被别人在网上造谣诽谤,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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