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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如何索赔?

业主维权 2024-06-03 14: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物业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意味着其法律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在法律程序上索赔、起诉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确定责任主体:虽然直接与业主发生物业管理关系的是分公司,但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在索赔或起诉时应将物业总公司列为被告。这样可以确保一旦胜诉,判决的执行能够直接针对物业总公司的财产,保障业主权益的实现。 2. 收集证据:业主应收集与索赔事项相关的证据,如物业服务合同、缴费凭证、物业服务质量问题的照片、视频、维修记录、其他业主的证人证言等,以证明物业分公司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以及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3. 提出诉求:在起诉状中,业主应明确指出物业分公司的违约或侵权事实,以及物业总公司作为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改善服务、解除合同等具体诉求。 4. 选择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业主应向物业总公司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应按照约定执行。 5. 委托律师:鉴于诉讼程序较为复杂,业主可以考虑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由律师负责起草起诉状、整理证据、出庭应诉等事宜,提高索赔成功的可能性。
  • 这个法律问题需要看你这边的情况,再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解答
  • 你好,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3
  • 基本情况说说 协助你处理
  • 你好,具体是发生了什么纠纷?
  • 你好,这边是可以起诉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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