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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工人做活摔伤住院。医生说是脊椎骨折。但是病好后对病人不造成任何影响。住院治疗费全由本人承担。现在出院我该付哪些责任

其他 2012-06-06 17:1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工伤,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解决,但到底行不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单位承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 单位承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 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是可以认定工伤的,工厂也有一定的责任,应当承担部分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首先工伤的认定, 是否构成工伤,看是否符合系列情形之一: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若符合,则构成工伤。
  • 你应承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具体金额要根据伤残级别而定。
  • 承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他属于工伤,建议你积极进行赔偿,以免到时候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赔偿或许更多。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属于工伤。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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